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租赁准则修订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1〕11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2月1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再次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进行修订,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同时,我们鼓励各单位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于秉南

  联系电话:010-68518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

  1.《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简介.pdf

  2.《2021年6月30日之后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征求意见稿)》英文.pdf

  财政部会计司

  202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