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考区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办理资格审查。

一、审查对象晋城考区2020年度成绩合格的中级考生(三个科目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二、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地点晋城市城区迎宾街328号(晋城市财政局院内西楼427室)

四、工作电话0356—2065627

五、审查时所携带资料

1.报名信息表(须由工作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登陆会计之星网站的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信息采集的“个人资料”页面);

5.打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验证后的学历证明。

六、注意事项

1.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电子版表格,按照报名信息重新填写后打印(手写也可),表格中“考区名称”和“报名点名称”两项内容均填写“晋城”。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现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需由现单位出具从事财务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代为审查的,审查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3.资格审查不设补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外出请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xls

 

晋城市会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