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具备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还应符合我省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

3、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其他事项

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中级资格后审,高级资格前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统一在太原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五、考试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考务日程

(一)中级资格

1.3月31日前,完成我省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名网址为“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czt.shanxi.gov.cn)或“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0日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8月1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我省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9月5日至7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省会计服务中心及时报省考办;考试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情况。

4.9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和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同时报省考办、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510月17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6.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考区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向省会计服务中心报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省会计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考办,并按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报送。

7.11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考办、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报送202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二)高级资格

    1.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0日-20日和3月25日-26日。

2.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等有关事项在会计之星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

4)中级资格证书原件。

3月30日前,完成全省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3.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缴费工作。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7日-31日,缴费于3月31日24时截止。

4.4月16日-17日,考生申领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收据。

5.8月10日前,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6.9月6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7.10月17日前,省财政厅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其提供考试科目的明细分值。

、其他要求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