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晋财办会 [2013]16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为宣传贯彻《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我厅决定举办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二、培训对象
各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及分管会计制度的相关人员各1人,省国资委及各市国资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人员各1人,全省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分管产品成本核算的财务人员各1人。
三、培训时间
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
四、培训地点
此次培训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主会场:山西省财政厅四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省国资委及省属驻并企业
分会场:各市财政局
参会人员:各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本市区域内的省属企业及大中型企业。
五、有关要求
各市财政局要妥善安排相关工作,省属企业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取得联系,沟通参会事宜,确保有关人员准时参会。
各市财政局负责通知本市国资委及区域内的大中型企业,负责汇总本市参会人员名单并于12月16日报送会计处。
请省国资委及省属驻并企业于12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cztkjc@126.com
联系人: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刘丽
联系电话:0351-4043123
 
附件:报名回执
 
2013年12月5日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附件:
报名回执
培训班名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培训班
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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